自贸区第二家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原油非国

导语

年10月8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称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期。这是继今年1月份物产中大率先破冰之后,第二家入围浙江自贸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企业阵营的贸易公司。

年10月8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称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期。这是继今年1月份物产中大率先破冰之后,第二家入围浙江自贸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企业阵营的贸易公司。故截止目前为止,浙江舟山自贸区共有两家民营企业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据了解,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于年7月在中国(浙江)自贸区注册成立,由浙石油与嘉能可亚洲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同年12月,浙石油贸易公司在新加坡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浙石油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主营原油、成品油、燃料油、LNG等能源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年2月下旬启动首单原油贸易业务,在7个月内交易量突破万吨。

  当然,自贸区民营企业申请原油进口资质的步伐绝不止步于舟山。就在今年8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中国(山东)自贸区规定,根据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和产业需要,研究赋予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油进口资质。随后,9月27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原油进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其申请条件更加宽松。因此,在国家政策倾斜辅助下,未来青岛、上海等新设自贸试验区或亦将涌现一批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我国原油开放之路将越走越宽!

  附:关于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公示

  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条件和程序》(商务部公告年第25号,下称第25号公告)的规定,我们对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符合第25号公告的要求。现将该企业公示,公示期自年10月8日-10月17日,为期10天。如有异议,请于年10月17日前以个人或企业实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联系-?

  传真:-

  邮箱:liqian76

mof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年10月8日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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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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