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设立登记告知单
01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02
适用范围
依法可以设立内资公司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03
办事所需材料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1、登记机关发放的全套登记表格及相关材料。
2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登记机关发放的全套登记表格及相关材料。
04
办事流程
1
一口受理流程
投资者在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访问“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门户网站,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登记机关办事窗口办理一口受理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结后在指定窗口领取证照。
2
一般流程
投资者在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北京中科医院爆光北京去哪家医院看白癜风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