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思考达康书记说的这句话,正是自贸区改

来源:落叶天下秋

作者: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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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近很火的《人民的名义》中,达康书记当年在林城搞开发区的时候,就提出过一个响亮口号:“法无禁止即自由”!这恰恰也是自贸区的魂,具体就体现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大家在被雄安新区刷屏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国务院刚刚批复了第三批自贸区,同样意义重大!

什么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法不禁止即自由,法无授权不可为”,始源于西方法学谚语,是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相关思想的提炼与概括。一般认为,“法不禁止即自由”适用于私权范围,即对公民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适用于公权范围,即对政府而言。

年2月11日,PrmirLiKqiang就引用过这句话,来阐明政府要划定权力边界、解放市场主体的坚定立场,这背后更是涉及到了“有效市场”与“有限政府”的问题。

看过《大秦帝国之裂变》的朋友应该知道,商君变法的精髓在于后动。法律并不是先发制人的武器,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都是可为的自由空间,一旦触犯法律就必须接受惩处。

什么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体现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理思想。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通过列出贸易和投资领域“白名单”,对市场准入的范围作出肯定性承诺,外资只能在清单范围内享有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思想。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通过列出贸易和投资领域“黑名单”,对不予开放的范围作出禁止性限定,其余一切行业、产业的经济活动都被许可,外资能够在清单之外所有范围内享受到国民待遇或准入前国民待遇。

在目前国际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中,发达国家更倾向于使用“负面清单”,发展中国家更易于接受“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天然偏向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因此,该模式逐渐被各国和地区所接受,已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

上海自贸区的大胆尝试

早在十几年前,接手林城的达康书记能够提出“法无禁止即自由”这一响亮的口号,并通过招商引资在塌陷区搞开发,还搞成了示范区,带动了GDP。真的不得不佩服达康书记的超前思维和改革魄力!

年之前,我国一直采用“准入后国民待遇”+“正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直到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才开始在自贸区内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上海自贸区实施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在贸易、投资领域落实“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的重大举措。

至今,出台过三版“负面清单”,其中年版和年版是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仅适用于上海自贸区;年版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后同样适用于辽宁、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重庆自贸区。

表1自贸区“负面清单”变化情况表

资料来源:魏晓雁、郑晓妹等整理

与年版相比,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存在以下几点变化:

(1)开放度更高,特别管理措施从条减少到条;

(2)透明度更高,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特别管理措施从55条减少到8条;

(3)描述更细化,金融等部分行业的特别管理措施表述得更加准确、清晰。

目前,我国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经进入优化期。

落叶君曾在年到过上海自贸区,完全是一副冷冷清清的景象,和想象中热火朝天的改革热土相去甚远。可就是在这看似平静的表面下,孕育着巨大的变革力量,自由贸易的种子悄然萌芽,并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开花结果。

中国自贸区3.0时代

年4月1日,随着第三批自贸区正式挂牌,中国自贸区已形成“1+3+7”雁行阵,自贸区战略正式迈入3.0时代。

表个自贸区简况表

资料来源:落叶君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整理

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

从区域战略上看,“一带一路”是贯穿始终的共同主线,同时各自贸区也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发展战略;

从空间分布上看,11个自贸区覆盖了东部(5个)、中部(2个)、西部(3个),也兼顾了东北地区(1个),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从扩围次序上看,由最初的上海1家、到“1+3”、再到现在的“1+3+7”,遵循了从东部向中西部、从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梯度转移的经济规律,步步为营、循序渐进;

从特色任务上看,各自贸区根据自身区位条件和特色特点,结合各自功能定位,分别聚焦于粤港澳、两岸经贸、东北亚、人文交流等,开展差别化探索。

结语:

何谓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园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在我国境内的土地上,建了一道“防火墙”,搞了一块“试验田”,设计好一套符合市场规则的制度,放手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与外商进行真正自由的投资、贸易、金融、技术等经济往来活动。

失败了,就总结经验,继续改革创新;成功了,就在更大范围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让改革之花遍地盛开。

这个过程,既有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又有自下而上的地方探索。

究其根本,“法无禁止即自由”是自贸区改革的魂!

参考文献:

[1]龚柏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与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东方法学》年第6期。

[2]魏晓雁、郑晓妹等:《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析》,《华东经济管理》年第5期。

[3]赵静:《第三批自贸区即将挂牌,中国自贸区形成1+3+7雁行阵》,《上海证券报》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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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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