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

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强制扣划保险现金价值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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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董某投保的保险产品现金价值余万元,创下近年来重庆法院单次扣划保险现金价值标的额最大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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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在执行某银行申请执行董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询到被执行人董某在一保险公司购买了三笔保险,保险现金价值高达余万元。

执行人员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将冻结情况告知被执行人,敦促其在一个月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扣划措施,由此导致其与保险公司产生的违约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因被执行人逾期仍未履行义务,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法裁定对该三笔保险产品现金价值采取扣划措施,经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沟通,最终成功扣划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并将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执行人员送上锦旗,上书“执行高效,廉洁公正,全力维护金融资产安全”,感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高效快速执行到位,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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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意义

该案的成功执行不仅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通过购买巨额保险产品规避执行的行为,而且对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辖区金融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随着执行联动大格局的日益完善和网络查控系统的建立,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空间越来越小,但实践中仍不乏被执行人通过购买巨额保险、私募理财产品等形式规避执行的情况,而有关强制执行保险现金价值的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尚无明确规定,实践操作模式也未统一。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充分考虑保险现金价值强制扣划对被执行人与保险公司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异议期和宽限期,为保险现金价值强制执行探索了有益经验,让企图通过购买巨额保险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来源:执行局

文稿:黎寨周立冬

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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