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可在南沙自贸区设培训机构

本月起,香港及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可在南沙独资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可享受广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扶持和奖励政策。

近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前海南沙横琴独资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点击页面下方“阅读原文”可详细查看)。其中机构设立、培训活动及管理都适用该办法。

据悉,广东省已将大量审批权限下放自贸区。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无需走太长的审批程序,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港澳服务提供者独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备法人条件。

编辑:小火

文源:大公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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