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4号)文件》规定,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对所辖的华阳法庭、太平法庭、籍田法庭的案件辖区进行了调整,但受案范围不变。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法院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新的法庭辖区及受案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调整范围
华阳法庭辖区为华阳街道、正兴街道、万安街道;审理辖区内一般民商事诉讼纠纷案件,以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受理的广告合同纠纷、展览合同纠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太平法庭辖区为太平街道、新兴街道、兴隆街道;审理辖区内一般民商事诉讼纠纷案件,以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籍田法庭辖区为籍田街道、永兴街道、煎茶街道;审理辖区内一般民商事诉讼纠纷案件,以及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受理的旅游合同纠纷、娱乐服务合同纠、演出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企业借贷纠纷。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编辑:侯涛*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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