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自年12月24日挂牌成立以来,在市高院有力指导下、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判,及时化解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维护合法合同效力,发挥裁判导向作用,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为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调研,以司法实践跟踪政策试验效果,主动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为自贸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力求发挥司法为自贸区开放创新及政策试验保驾护航的作用。进出口贸易类案件的特点(以平行进口汽车案件为例) 年上半年共受理涉平行进口汽车案件47件,占总收案6.8%,诉讼标的额.73万元,占收案总标的额的7.5%。案件特点1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有三类:进口代理合同纠纷寄售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2涉诉主体情况复杂 涉诉主体既有企业也有个人,既有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试点平台(企业),也有无资质的企业。3案件专业性强 平行进口汽车通过小3C或小批量的方式进入中国,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多样,对专业知识要求严格。4交易链长成为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 汽车经层层加价卖给消费者的拼缝行为,是平行进口汽车行业的惯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产生纠纷甚至连锁反应。5新贸易模式存在交易风险 平行进口汽车交易涉及进口贸易、金融借贷、抵押担保等多个环节,特别是试点后新出现的贸易模式风险点较一般贸易明显增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1引导平行进口汽车企业规范经营 发挥试点平台(企业)规范经营的示范作用,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领域合同规范文本,参考平行进口汽车贸易环节的通行做法,制定平行进口汽车合同示范文本,对平行进口汽车贸易中各个环节及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原则性规定,逐步消除平行进口汽车行业不规范的惯例。2建立平行进口汽车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学习其他地区搭建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先进经验,针对天津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企业特点,将企业设立登记、企业年报、财务审计报告、阶段性运营情况等信息纳入公示制度,同时综合银行、司法、行政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数据,将企业财务状况、涉诉涉执记录等信息公开,引导平行进口汽车企业规范发展。3加强平行进口汽车交易资金监管 考虑到平行进口汽车贸易系大宗商品买卖且对企业资信水平要求高的实际,以促进安全交易、防范资金风险为目的,借鉴二手房买卖市场资金监管方式,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集中对平行进口汽车交易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平行进口汽车交易顺利完成。4强化平行进口汽车信息管理 将自贸区内所有平行进口汽车的信息进行统一登记,标识其进口企业,加强对平行进口汽车登记变更的管理,全程跟踪进口后的贸易流程和仓储地点变更情况,从源头上防范贸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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