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
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本专项资金按年度预算规模择优资助,申报指南按年度发布。
受理项目范围:
自贸区(张江片区),四至范围:东至外环线、申江路,南至外环线,西至罗山路,北至龙东大道
项目建设周期:
原则支持-年间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包括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受理期限:
截止年5月5日
受理单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张江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