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请查收2017自贸区专项发展资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

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本申报指南。本专项资金按年度预算规模择优资助,申报指南按年度发布。

受理项目范围:

自贸区(张江片区),四至范围:东至外环线、申江路,南至外环线,西至罗山路,北至龙东大道

项目建设周期:

原则支持-年间投资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包括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受理期限:

截止年5月5日

受理单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张江管理局

受理







































百癜疯
中科品牌影响力企业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zimaoqua.com/zmgn/317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