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斩污近两月抓获百余人罚款近亿元

山西晚报讯(记者武佳)8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15日,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件,罚款.6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人。8月中旬开始,“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指挥部将在全省11个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交叉执法检查。

5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为重点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截至7月15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车辆余车次,排查企业家,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件,办理五类典型案件69件,行政处罚案件件,罚款.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及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2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人(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93人),网上追逃2人。

8月中旬开始,“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指挥部将在全省11个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交叉执法检查。由各市选配执法、监控专业骨干,组建危险废物、自动监测系统专家团队,配备精良仪器设备,以多破案、快破案、破难案、破大案为目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快速行动、快查快办,全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典型案件

4起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被通报

1.晋城市正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干扰在线仪器采样案

案情简介:年1月31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晋城市正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测站房监控视频发现:年1月14日至1月31日,该公司3名非运维人员先后29次私自进入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测站房内,将总磷总氮、COD、氨氮分析仪进水口采样管插入装有清水的矿泉水瓶内,干扰在线监控正常运行,导致在线监控数据不能正常反应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经查,该企业中控室运行人员靳某、聂某通过借阅COD在线监测数据部分历史记录,先后11次进入在线站房内操作设备,导致下一时段在线监测数据明显失真,严重干扰了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查处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晋城市公安局,同时抄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目前,案件处于起诉阶段。

2.晋中市太谷区“4·08”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旁路偷排、在线数据造假案

案情简介:年4月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热备烟囱(旁路)阀门开启,涉嫌旁路偷排,运维公司通过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方式,掩盖恒达公司偷排和严重超标排放。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联合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监测,该公司烟气实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毫克/立方米和86毫克/立方米,但在线监测数据却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0.50毫克/立方米和4.05毫克/立方米,数据严重失真。

查处情况: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于年4月9日依法对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年4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万元整。年4月9日对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涉事的11名人员移送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年5月22日,对山西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涉事的2名人员移送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刑事拘留。

3.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篡改在线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年5月27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人为修改二期焦炉烟囱排污口颗粒物自动监控设施参数的问题。当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检查发现:年12月29日至年4月13日期间,该公司大气工程部工作人员先后7次擅自对该公司二期焦炉烟囱排污口监控平台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一元线性方程式K值(标定系数)、B值(偏移系数)进行修改,导致在线监控设施显示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偏离正常值。

查处情况:年5月28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涉嫌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4.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案件简介:年3月3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锅炉排放口监测站房监控视频发现:年1月22日13:47,该公司在线脱硫工赵某私自进入锅炉排放口监测站房,对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冷凝器管采取了拔管的操作,并对在线监测设备显示器进行了操作,干扰了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导致13:46至13:49时间段内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含量数据严重失真。

查处情况:该公司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年3月25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交晋城市公安局,同时抄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4起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被通报

1.忻州市化工原料涉嫌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年5月8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后东高村村民刘金星耕地内堆存0桶左右-吨化工废料。经查:该村村民刘某在未办理任何危险废物相关手续和相应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于年6月擅自将0桶左右-吨废化工原料长期贮存、搁置于村民刘金星耕地内,堆存面积约0.5亩,放任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挥发,造成环境污染。

查处情况:经鉴定,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后东高村农田中堆放的废弃铁皮桶内不明物质,至少具有毒性物质特性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08)。年6月1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犯罪嫌疑人段某等人进行抓捕。

2.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中社菜林沟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简称“7·5”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阳泉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冠山镇人民政府电话,告知“北磛石村附近山上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请求调查处理”。阳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赶赴现场发现:2处倾倒点堆放有铁桶装、圆塑料桶装等,大量的不明液体从罐体中流出,散发着浓烈的刺激性气味。经鉴定,方形塑料桶(容积为0L)内pH试纸测试结果呈酸性和碱性的桶装废物至少属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1-)中规定的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圆形塑料桶(容积为L)内pH试纸测试结果呈酸性和碱性的桶装废物至少属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1-)中规定的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不法分子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54吨。

查处情况:当地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一举打掉4个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益诉讼,正在审判阶段。

3.临猗县非法倾倒化工废水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年2月2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平台发现临猗城子埒断面氨氮超标,经调查核实:河南省新郑市犯罪嫌疑人赵某等4人分别于1月28日、30日、31日和5月11日至31日,先后多次将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产生的“低馏分”工业废水转运至运城市临猗县和绛县境内,其中.42吨工业废水从临猗县力达纸业厂区外西南角通过管网排入临猗首创污水处理厂,吨工业废水分别倾倒到绛县勃村新胜村旁和柴家坡村旁废弃厂房水泥池内。经鉴定,工业废水中含有三种物质(苯乙烯、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均在危废名录中,属于有毒物质。

查处情况: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和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多次赴河南省新郑市、山西省长治市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目前抓捕何某军等14名犯罪嫌疑人,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的法人正在缉拿中。

4.太原市娄烦县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县马家庄村乔林沟内倾倒有大量黑色黏稠物。经鉴定,属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08)。太原市公安局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和侦破工作。经查,娄烦县境内共有3处危险废物倾倒点,倾倒余吨危险废物,涉案人员涉及山东、河北、河南等省。

查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在组织跨省侦查。目前,刑拘10人,网上追逃2人,案件仍在侦办中。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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