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法院破产清算案件首个重整计划草

年12月19日下午,南沙自贸区法院关于广州某仓储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上,该案件通过竞争方式选任的联合破产管理人汇报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并宣布重整计划草案,最后,到会债权人审议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表决结果,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除未收回的表决票外,已达到通过的法定标准;出资人组%表决通过。至此,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顺利通过。

该案于今年4月立案,企业负债高达80多亿元,不到一年间,重整计划草案便获得通过。

此次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通过,意味着该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已获得绝大多数债权人的认可,通过优质资产的引入,该企业重新盘活的可能性得到极大提升。据该案经办法官介绍,在接下来的两年执行期中,联合破产管理人将定期向法院汇报重整计划各阶段的执行情况,若最终完成执行、重整成功,该企业便顺利盘活,届时,两百多名企业职工的就业问题迎刃而解,债权人的获偿金额也会得到相应提升。

首次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

据介绍,为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保障破产案件审判顺利进行,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尝试,在该案件中首次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努力致力于选拔出最具优势的管理人,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

今年6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发布广东首个《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规定(试行)》,将破产案件管理人竞争选任流程及要求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南沙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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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南沙自贸区法院

通讯员

王君赵丹

编辑

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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