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年l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举办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的通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近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专业)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立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分别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研究方阵”。与多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年党中央决定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此进程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得以进一步深化,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年8月26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建设自贸区/自贸港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培养自贸区/自贸港发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年7月28日至年8月2日在上海举办第十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束后初步确定候选人。表现优秀的同学将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名参加!一、夏令营主题本期夏令营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以适应自贸区飞速发展和建设,不断满足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向广大学员展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面貌和基本情况,吸收优秀本科生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本期夏令营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在线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二、教学、实践活动与推荐免试日程安排1、报到日期:年7月27日2、开班典礼:年7月28日3、授课与推免生选拔:年7月28日至年8月2日4、结业典礼:年8月2日本次夏令营活动将全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三、报名条件(一)申请资格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约8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2、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或其他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10%;3、英语成绩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4、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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