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法院创新审判机制服务湾区建设

近年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法治先行、开放包容、平等保护、审慎谦抑的理念,创新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跨境纠纷解决和规则衔接互认,为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湾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年1月1日起,广州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截至今年7月底,该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件,受理案件数超集中管辖前三年总数的20倍;

案件类型涉及商事合同、金融类、公司股权、房产类、知识产权等各领域,其中商事案件占比近4成;

涉港澳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65.1%,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案件数同比增长近50倍。

推动规则衔接互认

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整合优势力量,集中涉外、商事、房地产等领域的专业型审判,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合理分工。

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逐渐形成法官自主找法、咨询法律专家和借助第三方服务平台等途径,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为当事人选择准据法解决跨境商事纠纷提供帮助。

深化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率先开展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等五项诉讼规则对接探索。

推进区域司法合作

创新域外送达方式。制定符合自贸区审判实践的《域外送达操作手册》,综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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