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辽宁自贸区法律服务团队系列文章之五
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辽宁自贸区的获批,是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衔接“一带一路”战略大局的重要举措,对辽宁乃至整个东北的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自贸区领域的排头兵,上海自贸区设立三年以来,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等诸多领域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创新成绩,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对未来辽宁自贸区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建立科学、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一体化统一监管
依据上海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建立科学的综合监管体系是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的核心问题。我国传统的行政监管存在多头监管、分段监管的弊病,各部门职能不清导致有时重复监管、浪费资源,有时却相互推诿、出现监管真空。对辽宁自贸区而言,应当从精简机构入手,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架构体系,从根本上、制度上实现创新,建立一体化统一监管模式。辽宁自贸区应以自贸区管委会为中心,建设市场监督、城市建设、综合协调等功能部门,形成相互配套、有效衔接的综合性监管体系,解决传统行政监管职责不分或重复交叉的问题,有效实现对自贸区各类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二、确立“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理念
我国传统的市场监管强调事先审批,在企业准入环节层层把关,但企业进入市场后的监督管理却非常薄弱,缺乏科学的事中事后监管是导致市场秩序失衡的主要原因。上海自贸区强调“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将原有的监管重心后移,由重事前审批转化为重事中事后监管。辽宁自贸区可借鉴上海自贸区的先进经验,将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将传统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