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缩短审批时限。”
这条政策措施,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今年,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指导下,制定了相关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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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
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推荐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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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拉福德奖、图灵奖、普里茨克建筑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
2、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
3、中央“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