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下称“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下称“四川自贸区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管辖直管区范围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以及自贸区直管区区块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等民商事案件。
7月12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编委批准正式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现场挂牌。
为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凝聚成都的智慧和力量,为新区自贸区发展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助推新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特招聘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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